各党委,各教学、教辅及附属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以实际行动呵护好我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崇高荣誉,学校党委决定对2021年—2023年以来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1.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全校各处级单位
2.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含合同制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请各党委按照《国精产品二三三区在线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推荐。
三、表彰名额
1.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5个;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0名。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学习《国精产品二三三区在线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并按要求组织推荐;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绩自行推荐;
3.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要经所在单位党委研究审定后,组织填报表格;
4.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单位填写《国精产品二三三区在线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
5.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填写《国精产品二三三区在线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限1000字;
6.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送至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励志楼603室)。
联系人:高博书
联系电话:19904751349
邮 箱:dwtzb@imun.edu.cn
此通知。
学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统战部代章)
2023年9月14日